在買保險這件事情上,很多父母會犯的通病就是只給孩子買,只顧把孩子的保障保齊,對於自己根本不考慮,覺得孩子有保障就行了,大人無所謂,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如果大人沒有保障,孩子的保障又從何談起呢?

先近後遠,先急後緩

替孩子投保幼兒期易發的風險可以先投保,而離幼兒較遠的風險可以後投保,但如果經濟許可,應該一次買足,因為沒有人知道,風險什麼時候會發生?

先重保障後重教育

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購買或疏於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這是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傷害的概率相對較高,生病住院的機率也要比成人高很多。因此,為孩子選擇保險,應當是意外險、醫療險、重大疾病保險,都考慮買足後,然後考慮教育基金的商品。

先保大人後保小孩

在保險方面優先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這是很嚴重的錯誤。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護傘」。如果只給孩子買保險,大人自己卻不買,那麼大人發生意外時,這個家庭很可能會因此陷入困境。父母的平安和健康就是最好的保險。一般的家庭收入有限,卻有很多的支出,於是可用在保險方面的資金就很有限了。應將這筆有限的資金先買大人的保險。
父母沒有充足的人壽保險,萬一出了事,所以父母應有充分的人壽保險,保障小孩的生活和教育。

保險期限不宜太長

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長大成人之後,可選擇自己合適的險種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對較長。

保額不要超限

為孩子投保以死亡為賠償條件的保險(如定期壽險、意外險、終身險),累計保額不用太多。

購買豁免附加險

需要注意的是,在購買主險時,應同時購買豁免保費附加險。這樣一來,萬一父母因某些原因無力繼續繳納保費時,對孩子的保障也繼續有效。

  

現代社會面對眾多保險產品,我們該購買什麼呢?讓我們為大家詳細介紹:
  選擇保險要考慮長期和動態兩種要素,並且應該隨著收入、歲數和風險的變化,做出相對應的調整。
  「意外保障」和「重大疾病保障」是每個人都需要的保險,購買保險首先要考慮涵蓋意外保障和意外住院醫療,而購買重大疾病險也要根據自己的收入和繳費能力。
  意外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是每個人都應該辦的保險,因為它們才是「真正的保險」。
  辦理意外保險建議根據自己的工作性質和環境進行選擇。對於頻繁出差的公司管理者,首先要考慮的是特定的交通意外險;對於喜歡旅遊的人士,則要考慮旅遊意外險。
  對於工作匆忙的上班族,最重要的就是涵蓋一切意外責任的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我們不管辦哪種意外保險,一定要涵蓋意外保障和意外住院醫療。
  重大疾病保險有返還型、純保障型和附約型等等。沒有最好的保險,只有最適合的保險。重大疾病保險也是如此,適合的就是最好的。   我們選擇重疾產品時,不能籠統地追求疾病種類的數量,有些涵蓋更多種重大疾病的保險,並沒有給我們帶來更多的保障,反而只會讓我們承受不必要的費用開支,有些華而不實。
  重大疾病保險,我們更認可辦理長期或終身型的,原因如下:   1、現在年輕、身體健康,只需較少的費用就能獲得長期高額的保障;
  2、現在收入穩定、有足夠的繳費能力,可以通過現在的高收入規劃未來,從而避免年老時持續繳費的壓力;
  3、一步到位規劃長期,可避免因辦理短期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而忽視長期重疾險所造成的難題:短期重大疾病保險往往會到年齡大我們更需要保障時,保險期間屆滿而保障中斷;那時我們想要再擁有重大疾病保障,卻因身體狀況和年齡因素被保險公司拒之門外。

一般個人或家庭"年收入"的財務規劃,透過『理財金三角』可分配為:
一、60%支付日常生活花費。
二、30%做為投資理財。
三、10%做為風險管理。

說明:
一、60% 支付日常生活花費
包括個人、家庭、子女之食、衣、住、行、育、樂、稅金、勞健保費等各項生活花費的加總,儘量控制在目前年收入的 60% 左右,如此才有空間規劃其他的理財目標,和逐漸累積財富,並且較能夠持續掌控生活的品質。
二、30% 做為投資理財
投資理財是現代每一個家庭及個人在生活中都必須重視的一環,提撥目前年收入的 30%有計劃的完成:短期 3 ~ 5年、中期 5 ~ 10 年、長期 10 年以上之理財目標,是財務管理與生涯規劃中相當重要的事項。
三、10% 做為風險管理
每年在收入中提撥 10% 做為:短、中、長期風險管理的費用,對於現代的個人和家庭是極重要的,不僅可以隨時提供個人與家庭成員在生活中各方面的實際保障,也保護到其他90% 的年收入,更能夠保全辛苦累積的資產,不會因為收入來源中斷(發生事故)而遭受折損。

『理財金三角』的由來

『理財金三角』中的 60%(其中30%繳房貸) 、 30% 、 10% 的財務分配比例,是源自於美國經濟學家們所發表的「年收入分配 6、 3 、 1 比例」。
年收入分配 6 、 3 、 1 比例:
一、6 → 60%的年收入:做為支付一般生活開銷
二、3 → 30%的年收入:做為儲蓄性的投資理財
三、1 → 10%的年收入:做為保障性的風險管理
而其中有關 6 與 3 的比例亦可詮釋為:每年儲蓄 30% 的年收入,持續累積 40 年後,可以供給 20 年相同品質的退休生活。舉例說明:年收入 100 萬,其中 60 萬支付生活費, 30 萬做為投資理財。 以每年存30萬 × 40年= 1,200萬
1,200萬 ÷ 每年60萬生活花費= 20年相同品質的退休生活 「保單體檢」與『理財金三角』的互動關係

"保險"是金融體系的一環,為財務管理的工具之一,運用保險最主要可以協助我們完成的理財目標就是做好:
1."保障"風險管理、
2."理財"投資理財。

所以,做「保單體檢」時,運用『理財金三角』的架構與比例,就可以檢視我們保單中的"保障"和"理財"這兩項重點的計劃內容到底有沒有合乎我們現在的需求,同時,亦可以檢視出在保障和理財方面所繳付的"保險費"是否符合正確的比例和預算。
不論是「人體」、「汽車」…在檢查時都需要有公正、客觀的標準, 而做「保單體檢」時,就可以運用『理財金三角』來做為公正、客觀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