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遵循教育: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內容

2021.01.19


   110年1月19日,透過全國視訊宣導法令應遵循事項。本次宣導重點為說明「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內容。本次修正重點包括:
1.保險業務員年齡限制修正為「成年」,成年年齡依民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
2.停止招攬處分之效果修正為限於同類保險業務,並刪除受撤銷登錄處分未逾三年之規定,以維護保險業務員之工作權。(修正條文第七條)
3.業務員參加本規則所定資格測驗時,有重大違規、舞弊之情事,有違業務員操守及專業,應予撤銷登錄。(修正條文第十一條之一)
4.為避免撤銷登錄處分有過度影響業務員工作權益之情形,刪除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列撤銷登錄之處分,並修正同條第三項規定,以最近五年為停止招攬累計達二應撤銷登錄之採計區間。(修正條文第十九條)